20日召开的山西省高考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卓玉表示,山西省将打破由高考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的选拔模式,实行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共同发挥作用的多元化评价制度,及以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依据的多样化选拔录取制度。 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制度,将纳入山西普通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高考处处长张崇德介绍,学生综合发展报告由高中学校记录,包括学生的基础信息、学分修习记录、综合实践活动项目实施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特长等11个方面。 在谈到如何保证综合发展报告的评价公平性时,山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任月忠告诉记者,学校从高一开始就将建立综合发展报告。发展报告要根据统一格式制定,分年分学期填写,填写内容由学生自己、班主任和同学评价组成,项目对学校和学生公开。 在此基础上,多样化的选拔录取方式是此次山西省高考改革的亮点。根据山西省政府公布的《山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试行)》,招生录取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高中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内容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山西省还鼓励和支持省内高等职业学校(或专业)试行自主招生。试行自主招生的学校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发展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或专业)所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以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实施录取工作。 据介绍,试点学校可采取“高考成绩+相关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关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关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关专业测试”等多种形式的招生录取模式。(完) |